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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法院:司法为民显担当 公正裁判暖人心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 郴州
发布时间:2025-12-10 | 点击量:8775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罗正德

近日,汝城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贵州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洋溢着对法院工作的真挚感谢和高度认可。这封感谢信背后,是一起看似标的额不大,却关乎企业切身利益的不当得利纠纷,也是汝城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写照。

​该案中,贵州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8万元货款误付至已无代理权的陈某个人账户,导致陷入重复支付的困境。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送达难"。被告陈某采取多种方式拒绝配合,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给案件审理带来了挑战面对困难,承办法官没有因案件标的小而降低工作要求,而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奔波辗转,通过实地查找、短信通知、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成功送达法律文书,为案件顺利审理奠定了基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无权代理的规定,认定陈某在代理权终止后收取货款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依法判决其向贵州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返还8万元本金。判决不仅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更彰显了法院保护善意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

贵州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感谢信中写道:"贵院法官不因金额小而轻视,用实际行动把小案件大作为体现得淋漓尽致"。这句话不仅是对承办案件法官的肯定,更是对汝城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的认可。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汝城法院坚持的"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看"的办案原则,展现了人民法院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负责、对每一位当事人都平等对待的司法态度。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涉企纠纷,让外地企业感受到了本地司法的公平正义,有效提升了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

一封感谢信,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汝城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